工行行长力推资产证券化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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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08:01 上海证券报 | |||||||||
    姜建清建议,继续尝试不良资产证券化,积极探索中长期贷款证券化,着手准备启动住房贷款证券化,为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证券化做准备     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姜建清日前撰文建议,应加快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的推进,确定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办法和机构,审定商业银行的证券化方案,及时总结已有的证券化操作经验并扩大试点范围。
    文章指出,为更好地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除了证券化参与主体的努力之外,政府还应该从立法、税收、会计准则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建议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分阶段、逐步地改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环境,提高政策明朗度,降低资产证券化的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     文章建议,应当允许试点银行设立专用于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公司,允许该公司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方面享有特殊性,保证同试点银行之间的破产隔离;参照国际会计标准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资产真实销售标准,制定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销售、融资的会计处理原则以及交易后资产负债与留存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明确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采用债券和信托凭证方式,对于债券性质的证券化产品,纳入《证券法》的管辖,建立资产支持证券的注册、审批及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和简化特殊目的公司发行证券的审批程序,规范资产支持证券私募和公募发行的条件和方式。对于信托性质的证券化产品,修改《信托法》,允许特殊目的信托发行资产支持信托证书,明确信托证书的证券性质,提高信托证书的流动性;扩大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使其成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     姜建清在文章中指出,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实施还面临诸多约束和挑战,基于自己的证券化实践并借鉴国外的经验,商业银行应考虑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行证券化。可考虑以下的具体步骤:继续尝试不良资产证券化,积极探索中长期贷款证券化,着手准备启动住房贷款证券化,最后,为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证券化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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