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通信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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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05:5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丰通信(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9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261,176,880股,占公司总股本413,876,880股的63.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审议通过了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同意覃辉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郝晓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胡进先生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增补推荐胡宜东先生、刘剑华先生、王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见2004年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参会股东对覃辉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进行了表决,同意股份数为261,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参会股东对郝晓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进行了表决,同意股份数为261,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参会股东对胡进先生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进行了表决,同意股份数为261,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参会股东对增补胡宜东先生为公司董事进行了表决,同意股份数为261,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参会股东对增补刘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进行了表决,同意股份数为261,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参会股东对增补王飞先生为公司董事进行了表决,同意股份数为261,176,880股,占参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程源伟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一月九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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