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有效防止投资规模扩张的“反弹”,全国清理开发区和纠正违法违规占地的工作将继续进行,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的开发区,不得批准用地。
这是国土资源部日前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做出的部署。
国土资源部指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各地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防止“反弹”的措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不能松懈。要坚决贯彻有区别、有步骤地恢复农用地转用审批的要求,坚决防止一哄而起,防止突击批地占地,盲目集中上项目。各地要贯彻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确保今年国家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不突破。
国土资源部提出,要严格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工作,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审查建设项目用地,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要按照《决定》确立的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总量、速度的原则和计划分类的要求,抓紧研究和编报2005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切实做好过去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偿还工作,对在今年年底前不能足额偿还的县(市、区),暂缓下达2005年农用地转用计划;要在严肃查处地方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减免和欠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严格按照《决定》的要求,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
《市场报》 (2004年11月09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