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文
前9月共摧毁86个地下钱庄涉案金额达数十亿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今年来多次组织联合行动,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9个月共摧毁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86个,涉案
金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在摧毁86个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的行动中,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5000余万元,冻结存折及银行账户290个,内含资金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94名,罚没金额共计1943万余元人民币。这其中包括查处了一批金额较大的重大案件,案件性质分别涉及了擅自经营外币汇兑、逃套汇、虚假投资、境外赌资洗钱、骗取银行贷款以及向境外转移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全国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联合办公室主任李东荣表示,当前应清醒地看到,由于外汇非法交易涉及的领域扩大,交易手法更加隐蔽,打击外汇非法交易的工作难度增大,维护国家外汇市场秩序稳定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违规结汇金额前9月达1.2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1月至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查处违规结汇金额达1.2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银行、企业和个人的违规结汇行为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导致外汇储备的超常增长,干扰了国家宏观调控。当前这些违规结汇行为还呈现出多样化、多渠道的特征。
这位负责人说,前9个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对35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41家企业的违规办理结汇业务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查处违规结汇金额达1.2亿美元,共处行政罚款101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约10.1万元人民币。
违规结汇行为呈现三大新特征
在资本项下办理违规结汇。如未经外汇局批准擅自办理股权转让款结汇、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外汇资本金结汇、外债资金结汇以及违反规定将资本项下外汇资金混入经常项下并办理结汇等。
在经常项下违规结汇。如未经外汇局核准办理非贸易项下的现钞结汇;在未经外汇局核准、未审核结汇资金来源或者缺乏外汇来源证明等情况下,为个人办理超过国家规定限额的外汇资金结汇等。
部分银行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办理结汇业务、未按规定留存结汇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等违规行为。
《市场报》 (2004年11月09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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