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托普(000583)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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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 05: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993年12月,长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以下简称:长征机床)和自贡东
本公司于2003年11月20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详情请见2002年8月7日、2002年9月4日、2002年11月4日、2003年10月22日、2003年11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04年9月1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做出(2003)民二终字第2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川民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0万元不予退回,由原审法院根据重审结果一并确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二终字第200号《民事裁定书》。 2、本公司2002年8月7日、2002年9月4日、2002年11月4日、2003年10月22日、2003年11月22日的诉讼公告及2003年年度报告; 3、与本次诉讼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1月9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