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6
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间的一个中介组织,它的发展空间的大小取决于政府职能改革和企业改革改制的进程。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成立于1984年2月,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各个阶段,针对企业市场化的不同时期对服务的不同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中介组织的作用,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和会员企业的认可。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政府职能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尽快建立我国社团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社团的地位和职能,培育社团发展市场。
一、尽快制定我国“社团法”,把社团的管理机制、社会地位、性质、职能等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改变目前无法可依、职责不明的状态。
二、关于社团的性质。社团是一个由参入者自发组织、接受政府管理的群众团体。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其性质决定了它必须代表参入者的利益,为参入者和行业提供服务。它既不是政府,也不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其社团的领导也应由参入者推荐产生,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三、社团的主要工作。政府职能改革为社团提供了可发展的空间。其社团的工作总的说来,凡是政府不管的,有利于行业发展的,都应逐步地纳入社团的工作范畴。一是为政府服务。及时向会员企业和行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研工作,向政府反映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提供参考。二是为会员企业和行业服务。代表行业及时向政府反映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向政府寻求政策支持。三是制定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四是促进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五是协调行业国内、外关系,保护国家和行业利益。六是规范行业市场,对市场实施管理职能。七是研究行业发展理论,为行业发展起导向作用。八是培育、推广行业新经验、新技术,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九是为行业提供信息服务。
四、目前社团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尽快建立适应社团发展的管理机制,解决目前多头管理的问题;二是政、社分开,解决社团的“二政府”状态;三是建立社团市场机制,使社团尽快进入市场,解决社团市场化进程滞后于企业市场化进程的问题;四是建立社团独立人事管理制度,由政府官员担任社团领导过渡到由协会内部民主产生;五是修正社团发展方向,由政府指导型过渡到市场服务型。在政府职能改革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将政府职能转移到社团,转移职能的同时,要把政府的管理职能同时转变为服务型职能。(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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