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委将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移交交通行业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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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13:28 中国工经联网 | ||||||||
近日,广州市交委制定了《关于政府相关职能委托、移交有关行业协会运作的实施方案》,拟将受理企业开业和年审资质评定工作、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承担质量纠纷和事故的认定调解和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等4项政府职能委托、移交出租汽车等行业协会运作。此举对贯彻《行政许可法》,形成“政府指导协会、协会管理行业、行业协同自律”机制,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建设责任政府和便民政府具有重大意义。主要措施:(一)模拟运作相关工作流程。对委托、移交行业协会运作的事项,行业协会做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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