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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委将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移交交通行业协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13:28 中国工经联网

  近日,广州市交委制定了《关于政府相关职能委托、移交有关行业协会运作的实施方案》,拟将受理企业开业和年审资质评定工作、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承担质量纠纷和事故的认定调解和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等4项政府职能委托、移交出租汽车等行业协会运作。此举对贯彻《行政许可法》,形成“政府指导协会、协会管理行业、行业协同自律”机制,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建设责任政府和便民政府具有重大意义。主要措施:(一)模拟运作相关工作流程。对委托、移交行业协会运作的事项,行业协会做好相关
人员、场地、器材和文书的前期筹备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市交委机关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程序,并按照上级部门对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意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二)建立行业专家人才库。由各行业协会修改完善专家库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制订专家成员行为准则,对专家库成员进行筛选、培训、考核和认定。(三)建立行规行约等自律机制。通过制定《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服务规范》、《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规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发展。(来源:中国工经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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