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台股票质押贷款新规难解券商危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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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09:14 中国经济时报 | ||||||||
新闻分析本报记者 张炜 修改后的股票质押贷款新规,进一步拓宽了证券公司融资的渠道。这对券商来说是一大利好。但此项利好未必能使券商摆脱近几年深陷的危局。 股票质押贷款新规突出有6个方面的变化:删去了借款人必须是“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
6大变化的实质是降低贷款申请门槛。譬如,原规定中的“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对目前深受亏损与微利煎熬的券商来说,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等于“名存实亡”。而现在贷款申请门槛降低后,使达到贷款条件的券商更符合实际情况。而且,延长贷款最长期限可使券商避免短线操作的风险,使资金与其需求在时间上更好地匹配,减轻还款压力。 股票质押贷款新规的出台,同时有利于整个证券市场。闽发证券、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等一些问题券商委托理财业务的黑洞被频频曝光,引发了市场对券商资金链的担忧。券商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资金链断裂危机的出现,必然殃及整个证券市场。例如,个别券商重仓股的股价“跳水”及相关上市公司受牵连等。股票质押贷款新规给券商输入新的资金“血液”,有助于券商更从容地经营,减少券商经营传递给证券市场的风险。 “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本月起实施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国证监会作出了《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原《暂行办法》作出了取消发债最高期限等四项重大修改并自10月18日起施行。为了积极落实“国九条”,管理层已经“三箭连发”,促使证券公司能够持有更宽的资金,有利于其经营操作。之前公布的有关数据证实,券商确实对资金存在很大的需求。仅9月份在同业拆借市场中,证券公司共拆入资金463.56亿元,占全部交易量的40.5% 然而,券商危局还难以因此得到化解。一方面,新的融资政策只是带来杯水车薪。券商自有的法人股及券商固定资产等未纳入质押物的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券商的融资量十分有限。引发部分券商出现资金链危机的主要原因是违规经营,而且还不是小的资金窟窿。银行贷款是以银行资金安全性为前提的,股票质押贷款新规显然不是用来帮助违规经营的高风险级别的券商。有专家认为,好的券商通过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等,融资额度根本用不完,而差的券商即使降低门槛,也难以通过股票质押贷款融资。另外,政策出台后究竟能给券商带来多少资金,还取决于商业银行的贷款积极性。 另一方面,若证券市场整体环境不改革将拖累券商。获得资金的关键是使资金产生效益,从而改善券商的经营。而目前市场状况下的券商,好似陷在了泥潭中,极可能越挣扎反倒越陷越深。“9.14”行情后券商从同业拆借市场融入资金的量有所放大,如果确有券商通过短期拆借来解“燃眉之急”,结果非但未能达到入市赚一笔的目的,还把自己套得更深了。股票质押贷款新规将贷款最长期限放宽至1年,可毕竟只是1年的期限,若股市不见明显起色,1年后或许会有一些券商新背上偿还股票质押贷款的包袱。 在贷款政策设计上,强调贷款券商首先要自律。而从一起又一起的券商风险事件来看,国内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其内控制度与公司治理机制均难以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券商会不会拿股票质押贷款“饮鸩止渴”,放贷的银行也未必有把握。因而,给予券商更宽松的融资政策,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券商要想过上好日子,不可能脱离证券市场转危为安的大环境。同时,券商需要提高自己的盈利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开源须先截流,即便在弱市中,券商还需要先把违规经营等“内部漏洞”给堵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