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金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披露了公司创新的相关信息,这是应中国证券业协会前不久发布的《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告》中的要求而披露的。该公告要求凡是经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确定的可从事相关创新活动的证券公司应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这实际上是把券商创新推向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将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较之以往,监管层显然开始考虑让市场来对券商的行为进行监督。申万研究所研究员黄华民认为,目前的券业类似于一个旧车市场,消费者无从了解车的优劣,只能付出相同的价格。因此优质的券商应该向消费者传递信号,使得市场能够对质量的优劣进行区分,从而付出不同的价格。这样,这个市场才会具有优胜劣汰机制。
可见,就创新试点而言,券商披露相关信息仅仅是第一步。证券业协会的这份公告要求披露的信息不仅仅局限于创新动态,还包括创新券商的财务报表、重大事件、临时公告、十大股东。可以料想,随着创新试点范围进一步的扩大,会有多家券商的信息公开化。
另外,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证券公司信息的公开也是对他们知情权的维护。上海证券报 曹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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