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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600036)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06: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招商银行(600036)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日期( T-1日和 T日):2004年11月9日和10日。

  2.第二轮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日( T日):2004年11月10日。

  3.现有流通股股东二次优先配售名称:招配债(2)

  4.现有流通股股东二次优先配售代码:704036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名称:招行发债

  6.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733036

  7.二次配售乘数:现有流通股股东第二轮可优先认购的招行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数乘以2.47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招商银行”)发行6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招行转债”)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5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04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650,000万元

  3、发行数量:6,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

  4、票面金额:100元/张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可转债基本情况:

  1)转债期限:自发行之日起5年。

  2)票面利率:第一年为1.0%,第二年为1.375%,第三年为1.75%,第四年为2.125%,第五年为2.5%。

  在可转债存续期满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对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还本付息。除按2.5%的利率支付第五年利息外,还将补偿支付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相当于债券票面面值6%的利息。

  3)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招行转债按票面金额由2004年11月10日(发行首日、T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付息一次。2005年到2009年每年的11月10日为债券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利息不另计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上证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招行转债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持有的招行转债获得当年利息。发行人在付息债权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或已转股的招行转债持有人,将无权就其申请转股或已转股的招行转债获得当年及以后的利息。

  4)初始转股价格:9.34元/股(以本次募集说明书刊登日前30个交易日“招商银行”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9.067元/股为基价,上浮3%)。

  5)本次发行的招行转债转股价格不随招商银行股票现金红利分配进行调整。

  6)转股起止日期:2005年5月10日至2009年11月10日(自本次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7)信用级别: A A A。

  8)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9)担保人:中国工商银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对象:

  (1)第二轮优先配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04年11月3日)上证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流通股股东。

  (2)公开发行: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的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发行方式:

  (1)现有流通股股东第二轮优先配售:

  现有股东首轮优先配售共认购2,047,489手,即2,047,48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50%。其中,现有非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1,556,861手,即1,556,861,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3.95%。现有流通股股东首轮优先配售490,628手,即490,62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55%。现有股东首轮优先配售后剩余可转债4,452,511手,即4,452,511,000元,除以发行人流通股总股本(18亿股),得到现有流通股股东二次配售乘数为2.47元/股。

  现有流通股股东第二轮可优先认购的招行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招商银行”股份数乘以2.47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现有流通股股东的第二轮优先认购部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代码为“704036”,配售名称为“招配债(2)”。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733036”,申购名称为“招行发债”。机构投资者配售网下认购部分在主承销商处进行。

  (2)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向招商银行现有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该余额=本次发行总额-现有股东两轮优先认购总金额)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初步确定: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的招行转债数量为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20%;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的招行转债数量为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8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按照网下配售比例和上网定价发行中签率趋于一致的原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可在初定的网下配售数量和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之间做适当回拨。

  (4)投资者如对发行方式存在疑问,请认真查看发行人于200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并及时咨询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3、发行地点:

  (1)网上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2)网下发行地点:在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处进行。

  4、承销方式: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5、本次发行的招行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

  6、上市安排: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发行人、主承销商联系办法及收款银行资料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200联系人:郑先炳、余国铮、吴涧兵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邮编:100004电话:010-65058106传真:010-65051045联系部门:销售交易部主承销商指定账户信息:收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389009810001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897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8100005168汇入行联行行号:8221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8日2004年11月8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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