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发言人表示 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是进行可疑类贷款转让的一项阶段性工作
近日,有关媒体对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联合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一事向建设银行询问。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建设银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
司在媒体上联合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是建设银行进行可疑类贷款转让的一项阶段性工作,是建设银行履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的通知义务。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贷款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债权人发生变更。同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催收。
据介绍,今年6月,为加快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进程,通过竞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购得了建设银行1289亿元可疑类贷款,双方从7月开始进行了转让债权移交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债权转移需履行告知义务。在报纸上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是债权转让的关键环节,主要目的是为了履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的通知义务。此项工作于7月份开始,建设银行各一级分行会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相继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此次建设银行总行、北京分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北京日报》上刊登的《转让暨催收公告》正是全行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建设银行可疑类贷款转让工作已基本完成。据悉,此次转让的贷款中包括公司类贷款及个人类贷款两种,其中转让个人类贷款在国内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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