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九条”解决券商融资难的坚定决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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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7日 10:00 钱江晚报 | |||||||||
    券商的好日子快要来了     当股市还在1300点附近陷于迷茫的时候,国九条的落实脚步正在不断加快。继券商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发债门槛大幅降低后,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日前又联合发布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放宽了券商股票质押贷款的条件,券商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在“国九条”第三条中,被明确提及的拓宽券商融资渠道主要方式有四种:公开发行股票、发行长期债券、完善券商进入银行间市场办法、完善股票质押贷款办法。截至目前,除第一项外(此前已有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发行股票),其余三项已经得到了较好落实。这充分说明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具体来看,上述解决券商融资难题的举措确实各有新意。在券商发债上,今年已有5家券商获准发行长期债,在利率、面值、期限及盈利要求等方面也大大降低了发债门槛,从而改变了以往因要求太高所导致的券商发债成为极少数公司“专利”的局面;在进入银行间市场上,央行推出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使券商进入了一个广阔的融资空间,其短期融资规模更大、期限更长;而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则为券商通过股票质押贷款融资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日前,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考察深交所时指出,要切实把“国九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国证券金融机构和市场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为大力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据了解,拓宽券商合法融资渠道的一系列举措还将陆续出台,包括券商发行次级债、券商作为一般客户获取贷款等,都在有关部门的考虑范围内。     券商股票质押贷款新规     ○删去了借款人必须是“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的规定     ○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1年     ○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可作为质押物     ○取消一家券商只能在一家商业银行办理股票质押贷款的规定     ○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警戒线比例的最低值由130%提高到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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