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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提醒新桥持股期限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 04:49 新京报

  公司称不排除新桥收购五年期限届满后再次转让股份可能

  本报讯

  尽管美国新桥投资集团收购深发展(000001)大局已定,但深发展董事会昨日就新桥投资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中,仍提醒全体股东,收购后新桥投资持股五年期限仍取
决于银行监管部门的批准,另不排除新桥投资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再次转让股份的可能,这可能对深发展主要股东的长期稳定带来影响。

  公告透露,今年6月18日,深发展董事会对新桥投资收购一事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当时深发展董事会提出了收购方存在主体不明确、收购方持股期限的限定不确定、董事会成员的更换不符规定、过渡期风险控制如何安排、司法冻结的股份是否可转让等问题,深发展董事会当时提醒四家股权出让方关注这些问题。

  昨日公告显示,四家股权出让方复函称对收购方的主体问题、董事会成员的更换问题、过渡期风险的控制问题、被司法冻结的股份问题都得到明确或解决,但收购方持有目标股份五年期限仍取决于银行监管部门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另外,收购方即使在交割后的五年内不转让目标股份,也不排除收购方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再次转让目标股份的可能,这可能对深发展主要股东的长期稳定带来影响。

  公告还称,不排除新桥投资有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增持股份,但目前并无特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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