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4年11月5日以传真(包括直接送达)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玻璃纤维及制品主业的快速发展壮大,目前年生产能力已达21万吨,位居亚洲第一,世界五强,2003年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收入为77,454.3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1%,同时,考虑到公司上市之初的塑料地板、塑料管材等化学建材产业已从公司置换出去,为使公司主业更加突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形象,现提议公司中文名称由“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ChemicalBuilding Materials Co., Ltd”变更为“China FiberglassCo.,Ltd股票简称由“中国化建”变更为“中国玻纤股票代码不变。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符合公司拟更名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变化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1、原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616万元。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739.2万元。
3、原
第二十条 公司现有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35616万股,其中法人股23744万股,社会公众股11872万股。
修订为:
第二十条 公司现有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42739.2万股,其中法人股28492.8万股,社会公众股14246.4万股。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4年12月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0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表决《关于公司更名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表决《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5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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