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针对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新车损险有关条款引起的一些争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人保新车损险产品是经过保监会批准的,并不涉嫌违规。
董波说,就财产险而言,目前车险、非寿险新型产品、法定保险等条款费率严格由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审批或备案。“绝对免赔额条款在国外很常见,在国内市场也不是今天才有
的东西。从审批情况看,现在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等公司都已经引进了免赔额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恰是人保在‘跟进’其他公司好的做法。”
“一些消费者甚至媒体现在只看到了‘500元绝对免赔’,没有看到个性化的附加条款就说这是‘霸王条款’,等于犯了断章取义的错误!”董波颇有些无奈地说。
但人保的这种变通做法是否属于“变相涨价”呢?对此董波表示,这不具有“可比性”。从横向来说,人保与其他公司执行的是不同的产品定价体系。同一费率水平下,各家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的品质、目标客户群也是不一样的;从纵向来看,这次车损险改造后,人保实际开发出一个全新的车险产品体系,没法对新旧费率水平作出简单比较。
作者::毛晓梅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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