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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解释车损险新条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08:46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占车险市场近七成份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月1日刚一推出车损险新条款,就遭到“霸王条款”“变相涨价”的质疑。作为当事人一方,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贾海茂近日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引发争议的始作俑者,是人保新车损险产品引入了500元绝对免赔额的概念,也就是今后人保将不受理500元以下的“刮蹭”事故,500元以下的赔付则要买附加险。公司市
场影响力非常大,推出该条款是否有些欠考虑?

  贾海茂:恰恰相反,我们对这次产品改造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因为保险费率和银行利率一样敏感。从去年6月开始人保就启动了相关调研工作。这次改造认真总结了去年以来车险改革的经验教训、综合考虑外部及市场环境变化。

  引入免赔额制度是经过反复掂量的,我们的初衷是尽量不抬高基准费率。目前我国汽车市场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尤其今年以来出现大量新车手,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引入免赔额制度将有助于减少小额赔案的数量,缓解保险公司服务资源的压力。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保险公司都要一一赔付,那么保险公司增加的运营成本最终还是会体现到费率水平上,甚至会影响到保险公司对重大事故的赔付。而整体费率拉升了,对低风险客户是不公平的,等于是让低风险客户替出险频繁的高风险客户“买单”和“受过”。

  记者:现在平安、太平洋等产险公司也是采取了设绝对免赔额的做法,但他们推出的是“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将免赔额分出不同档次,供投保人选择。人保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贾海茂:首先从费率水平上说,两种不同产品体系之间本身不具有可比性。但从引进免赔额制度的初衷来看,“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推出后,市场反映并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由于不同档次的免赔额跟着不同的费率,也就是客户选的免赔额越低或不选,交的保费就越高。但车险相当一部分是通过“渠道”做上来的。保费高就意味着保险营销员的提成就多,这样营销员推广免赔额条款的积极性普遍不高,甚至根本不向客户介绍。

  出于对实际效果的考虑,以及对历年经营数据的科学精算,人保选择了一种更简单明了、操作性更强的保障方式,同时新开发一个附加险,也避免了整个费率体系出现大的变动。

  记者:有车主表示,保险公司规定500元以下免赔,那么驾驶员难免会产生“干脆再撞狠一点”的心态。这会不会对行车安全造成不安定因素?

  贾海茂:免赔额制度引进之初,的确会让习惯一出事故马上找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很不习惯。但长远来看,可能会给人们带来投保观念的改变。在国外,保险便是针对那些发生频率不大、影响程度很大的风险,也就是说超出个人能力的风险才应转嫁到保险公司。

  但我们很多投保人都有这样的观念,认为每年交了保费如果不“赚”回来那不是白交了吗?这恰恰是缺乏保险意识。

  作者::毛晓梅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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