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联股份(600010)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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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05:5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钢联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钢联转债”)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
2、本次发行总额为18亿元,每张面值100元,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即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3、本次发行采取原股东优先认购,余额及原股东放弃部分采用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对机构投资者的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发行人原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东的优先认购部分在主承销商处进行。 4、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钢联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钢联股份”股份数乘以2元,再按1,000元1手转换成手数,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发行人总股本为125,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及社会法人股共90,000万股,可优先认购总额为180,000万元,即180万手,发行人五家股东对钢联转债优先认购的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 以上法人股东实施优先认购权合计10,000万元,计100,000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56%。 社会公众股35,000万股,可优先认购钢联转债700,000手(由于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该数量可能有差异),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8.89%。 原流通股东的优先认购部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代码为“704010”,配售名称为“钢联配债”。 发行人法人股东和原社会公众股股东共计可优先认购钢联转债800,000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4.44%。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认购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代码为“733010”,申购名称为“钢联发债”。 6、机构投资者参加原股东优先认购后余额的申购只能选择网上或网下两种申购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机构投资者选择网上申购方式将比照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执行,机构投资者选择网下申购方式,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40%。 7、本次钢联转债发行不设网上发售、网下配售的比例,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按照网上发售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的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 8、本次发行期间,“钢联股份”股票于募集说明书刊登日(2004年11月5日)上午停牌1小时,即上午9:30-10:30停牌。前述日程安排遇不可抗力则顺延。 9、本次发行的钢联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10、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发行方式、配售/发售方法、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限制的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钢联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予以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发行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4年1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亦可到下述网址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http://www.sse.com.cn。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