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峥嵘
华融此次受央行之命拯救德隆,先是整体托管,再寻求重组途径,主要工作是审核德隆的财务账目,设计重组方案,以市场化方式全面参与德隆系资产重组,在重组工作结束后帮助德隆寻找潜在的买家。
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与华融公司签订的《资产托管协议》规定,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仍享有委托华融公司管理和处置资产的所有权和相应的收益权。华融公司在处置托管资产时,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可以推荐合格投资者参与竞价并享有其他投资者的同等权利。而华融公司则受托拥有对托管资产以华融公司名义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全部权利,有权以诉讼、转让、租赁、重组、破产等法律法规许可的任何方式,独立管理和处置托管资产。同时,华融公司还享有托管资产中股权资产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更换董事及监事、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权等权利。华融公司有权决定这三家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大额货币资金支付、贷款和资金拆借、对外担保、对外转让资产和股权等须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华融公司还有权对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屯河集团对控股子公司派出的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可见,在华融整体托管德隆的模式中,华融公司被赋予了相当大的权利。
从某个角度讲,德隆危机就是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危机,德隆问题就是资金黑洞问题。当德隆轰然倒塌时,曾经为德隆系奉献过真金白银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私募机构和上市公司等都成为最终的受害者,毫无疑问,其中商业银行是最大的受害者。
早在2001年,受中科等事件影响,德隆的资金链就已陷入紧绷状态,此后整个体系都在为应付委托理财的兑付危机而疲于奔命。据估算,近年来德隆系在股市上蒸发的市值达160亿元之巨。而兑付委托理财,三年下来累计也达百亿元以上,其中2001年40多亿元,2002年20多亿元,2003年又是40多亿元。委托理财的利息是又一大资金黑洞,这从德隆客户资金近三年的日均余额可见一斑:2001年200亿元,2002年250亿元,2003年270亿元。如果以平均12%的融资成本来计算,德隆这三年就此支付的利息和营销费用至少是80亿元。仅仅三年,以上三大资金黑洞合计高达近350亿元,德隆何堪如此重负!况且,德隆还不断斥重金用于金融机构的股权收购,这部分资金至少也有50多亿元。另外,德隆近年来对产业整合的直接投入还有17亿至18亿元,主要集中于一些新进入的产业,比如红旗、德农超市等。以上这些大致描绘了近年来德隆系的主要资金流向。如果放任德隆系金融风险的蔓延和扩散,对金融系统的冲击将难以估量。
眼下及时有效地控制和降低德隆系加诸于商业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目前已分崩离析、群龙无首的德隆自身肯定是回天无力,只会加剧金融风险的蔓延。此时由政府出面,委托华融公司整体托管德隆,解开德隆系复杂的连环债务链,整合德隆旗下的优质资产,无疑是比较合理的制度安排。而对以降低金融系统风险、防范新增金融风险为主要工作目标的金融监管机构来说,华融托管德隆也是现实和可行的选择。
德隆问题特别是资金黑洞问题,暴露了民营企业集团的产业扩张和资本运作、金融系统的风险防范和化解、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不少弊端和缺陷。为此我们应当以德隆问题的处理为难得的契机,对民营企业集团的多角化经营策略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总结,改革民营企业集团的资本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金融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包括监管理念、监管法规政策、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等),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通过不断的、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以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相互融合和渗透,进而为建立我国真正的金融控股集团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华融托管并参与德隆重组使相关监管机构积累了必要的监管经验,将为今后处理类似民营企业集团危机提供一种可资借鉴的参照模式。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1月05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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