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来黎巴嫩长期居住和工作的非黎籍居民,均需在公共安全局和劳工部办理长期居住证和工作许可证(简称两证)。根据入境外国人所从事的不同职业,黎巴嫩将上述两证分为七类,其中工作许可四类。申请者首先根据自己的职业或居留目的向劳工部递交工作许可类别划分的申请,劳工部核定后再由申请者凭核定结果向公共安全局提交长期居住证申请,安全局则按劳工部核定的类别给予申请者同样类别的长期居住证。
七类单证收费标准如下:
第一类系经理级:180万黎镑(合1200美元);
第二类包括工程师、厨师等:120万黎镑(合800美元);
第三类系技术工作级:40万黎镑(约合270美元);
第四类系佣人:30万黎镑(合200美元);
第五类为学生:25万黎镑(约合170美元);
第六类系指拥有原国籍和黎巴嫩双重国籍的外国人:25万黎镑(约合170美元);
第七类为其他:30万黎镑(合200美元)。
在黎巴嫩长期工作的外籍人员,需按照标准分别缴纳居住证和工作许可证的费用,即一个经理级人员每年需要缴纳1200美元的居住证费用和1200美元的工作证费用,两项合计应为2400美元/年。
(信息来源:驻黎巴嫩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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