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地中海地缘政治关系的需要,欧盟一直向黎巴嫩提供大量的经济援助。据设在黎巴嫩的欧盟总代表处一份文件透露,2004-2005年间,欧盟将在欧地联盟合作的框架内向黎巴嫩提供总计2.25亿欧元的援助。这些援助涉及:社会经济发展、教育、人权、难民、交通、文化交流和环境等各个方面。具体合作项目有:
中小企业扶持计划:协议援助金额1700万欧元,合作期为三年,由黎巴嫩经贸部牵头
,宗旨是大力扶持黎巴嫩的中小企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修订完善发展中小企业的相关法律法令和政策;建立扶持中小企业信息网,帮助中小企业通过欧盟有关技术标准;与本地银行业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
质量标准计划:协议金额1500万欧元,合作期为四年,由黎经贸部牵头实施,旨在提高黎巴嫩产品的质量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同时改善消费者保护水准。
支持欧地联盟合作协定实施计划:协议金额1200万欧元,合作期四年,由黎总理府牵头实施,该笔费用将用于与欧地联盟协定实施相关的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行政开支。
社会发展基金:2500万欧元,受益方有黎重建委、地方市政府、非政府组织、信息和咨询处以及银行。该笔基金主要用于为低收入者改善生活环境,包括技术支持(600万欧元)、再就业计划(1200万欧元)等等。
农业发展计划:协议金额1000万欧元,由农业部负责实施,该款项用于果树及蔬菜品种改良,增加农民收入。
南方农业生产恢复计划:200万欧元。
农产品和食品加工扶持:94万欧元。
市政项目,包括:固体垃圾处理(1000万欧元),地方政府人力资源开发(330万欧元)等等。
欧洲投资银行的贷款框架下的项目。据黎巴嫩官方统计,1993年至2003年间,欧洲投资银行共向黎巴嫩提供了13笔共计4.97亿欧元的贷款,平均每年5000万欧元,在黎巴嫩的受援方中排名第四,前三位分别是阿拉伯基金、科威特基金和世界银行。
2004年在欧洲投资银行提供的贷款框架里仍在实施中的大型项目主要有:
1. 的黎波里污水处理厂(1997年),1亿欧元;
2. 北方平原地带公路(1997年),2000万欧元;
3. 的黎波里港扩建(2002年)4500万欧元;
4. 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咨询和研究的项目有:
5. 南黎巴嫩污水处理厂,4500万欧元;
6. 多用途贷款计划(所谓阿卜克斯一揽子贷款计划),6000万欧元;
7. 大贝鲁特行政区污水处理项目,6000万欧元。
欧洲投资银行一般情况下按国际市场上通行的最优惠利率提供贷款,而对于环保类项目,欧盟还会以贴息的方式,提供利率不超过3%的特别优惠贷款。
欧盟对黎援助的特点是形式多样,受援对象面广,实施方式灵活,尤其注重人力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绝对费用虽不高,但项目多。特别是黎巴嫩加入欧地联盟以后,欧盟在黎开设专门的代表处,直接介入欧盟对黎技术培训类的项目,大力扶持本地中小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别具一格。
(信息来源:驻黎巴嫩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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