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非公经济可并购国有文化单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14:45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为充分释放非公有制经济的能量,文化部日前出台政策,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并抓紧制定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凡已经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

  按照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演出业、影视
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行业,在已逐步放宽准入的基础上,将进一步降低门槛,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

  据了解,文化部门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制定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对过去颁布施行的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法规要进行认真清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政策规定,将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封锁,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一视同仁。该意见提出,将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文化产品出口、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政府文化项目采购和招投标。中央和地方建立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兴办的符合国家政策的产业项目,将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同一程序、同一标准。

  对有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大、运行机制好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文化部门将给予重点扶持,促使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尽快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文化部门还将支持非公经济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重组改造,鼓励非公经济以技术、品牌、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作价参股,或以投资、参股、控股、兼并、收购、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积极参与转制改企国有文化单位的资产重组,推动国有文化单位的产权结构调整。改制前已办理的各项专项审批手续和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因其所有制性质的变化而取消。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兼并、收购国有文化企业,可享受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有数据显示,在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经占到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就业人数占到2/3。

(沈路涛 周玮)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经济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大选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拉登最新录像曝光
阿拉法特病情严重
央行9年来首次加息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中国足球改革风暴
万张精彩家装美图欣赏
购房装修答疑集锦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