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由沈阳商业城(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沈阳市联营公司、沈阳储运集团公司、沈阳铁西商业大厦、沈阳化工原料总公司四家企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1999〗 68 号文件批准, 于 1999年7月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注册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商业城(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将拥有的商业楼的1-5层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经营必要的辅助设施投入股份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1,233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909元,评估后总资产为
31,382元,净资产为11,058万元,按66.615%的比例折成国有法人股7,366.77 万股。其他四家发起人各投入现金50万元, 以相同的折股比例各折为33.3075万股,共计133.23万股。沈阳市联营公司、沈阳储运集团公司、沈阳化工原料总公司的出资被界定为国有法人股,沈阳铁西商业大厦的出资被界定为法人股。以上共计发起人股7,500万股。 以上评估结果及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已经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沈评协第94号和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沈国资界字(1999) 27号文批准。2000年4月,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2000〗28号文件批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沈阳铁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变更为9,203万元。2000年4月15 日,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的相关事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64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 2000 年12月11日成功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703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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