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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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11:01 上海证券报 | |||||||||
    山西省从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已经会同山西省安监局、煤监局、行政监察等部门组成监察组,赴11个市及各单位进行监察。检查后山西省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整改任务较大的煤矿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煤矿进行停产整顿;对一些停而不整、等待观望、无望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却擅自组织生产的煤矿,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关闭。
    据了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规,是从源头上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的一部重要法规,明年1月13日起该条例将正式实行。山西省于今年9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现有证照齐全且合法有效已投入生产的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于2005年1月13日前向山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规模大、安全管理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评估验收中达到A类标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4类煤矿企业可优先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的煤矿企业,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依法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据了解,山西省煤炭上市公司均为上述4类可优先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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