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3日在北京联合宣布,“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记者从正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启动暨中欧能源政策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了解到,该项目是我国与欧盟在能源环境领域开展的重要合作项目,为期5年,投资总额为4290万欧元。其中,欧盟赠款2000万欧元,中方以实物或现金形式配套2290万欧
元。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政策研讨、人员互访和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培育和发展天然气市场,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利用。项目包括节能、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三个部分,主要针对中国的工业、居民住宅、商业和公共设施中的能源使用部门。
据国家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由中欧双方官员和专家共同组成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项目按照欧盟和中国的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确定。“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将通过可行性研究和建立示范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其中欧盟赠款占每个可行性研究项目经费的比例不超过50%(最多不超过50万欧元),占每个示范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不超过15%(最多不超过50万欧元)。
作者::高露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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