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军
天灾多数是不可预知的,因而形成祸害之时,人一般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而人祸则不同,制造祸端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在一些难以辨明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的灾难面前,由于天灾不可能自己站出来辩解,就极容易被冤枉,被当成人祸的“挡箭牌”。
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国内主流媒体报道,2004年9月4日凌晨1时许,四川省仪陇县大寅场镇发生山体滑坡事件,9人死亡、5人受伤。时隔1月,《新周报》记者赴事发现场调查时发现,造成“9人死亡、5人受伤”的“山体滑坡”竟然是水池垮塌,而造成水池垮塌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该镇建设时挖去了水池底部的部分石条,改变了水池的结构;二是该镇拓宽马路时挖陡了池沿的山崖,长期的大雨让水池不堪重负。(据11月3日《新周报》)
如此明显的责任事故,怎么就成了老天作孽?更让人气愤的是,当地有关部门不但“封存”了写明事故真正原因的专家鉴定,而且试图封住灾民的嘴巴:灾民牟素珍主动反映情况,“镇上的人总是拦着我们,不让我们接近领导,领导主动找我们了解情况时,他们就故意转移我们的话题”。灾民牟敏也想找“省上来的人”反映情况,可是刚走到派出所会议室门口,就被丈夫拉了回来。丈夫告诉她,刚才,镇党委书记邱德勇对他说:“让你老婆不要去闹了,救灾款下来后,好多给你们解决点。”
不但天灾成了“挡箭牌”,就连救灾款也成了他们收买人心的工具!显然,在这起事故背后,当地那些漠视人们生命、漠视责任的领导干部心里都有着一套自己的小算盘:
山区因连日大雨出现山体滑坡,绝非少见。而把责任事故说成是天灾,实在是有多种好处:既然是天灾,就不可预知,造成的后果也不可预知,更主要的是领导干部基本上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因此也就不会有人被问责,这样一来,你好我好大家好,领导干部就能安安稳稳地坐稳自己的位置,保全自己头上的“乌纱帽”。
可是,如果把这起事故的真正原因弄个清清楚楚,那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不但镇上主要领导要被追究责任,恐怕县里的相关领导也难辞其咎,甚至于还有可能追究到当初破坏水池结构、挖坏池沿山崖的决策者,如此一来,肯定有人“乌纱”不保,大家都逃不了干系。
两相比较,有着“天灾”这么好的挡箭牌,谁会不举呢?在当地这些官员的心里,头上的“乌纱帽”比灾民的命大,比天大,比一切都重要!在“乌纱至上”的官本位意识驱动下,他们才会想方设法去回避事故的真正原因,才会想尽办法堵塞灾民之口。如果不对他们加以惩处,必然会有更多为祸的“祸人”举起天灾的“挡箭牌”。在某种程度上,因失职造成事故,又把人祸归咎于天灾的做法,无异于直接的草菅人命!
既然被隐瞒的真相已经揭露,就必须对那些隐瞒事故真相、堵塞群众口舌、企图推卸责任的领导干部一一问责。不问责他们就对不起那些死伤的灾民,就不能平息灾民心中的怨恨,就不能震慑那些喜欢拿天灾作“挡箭牌”造祸的“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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