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元
海南省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叶斌受贿很会“挑日子”,在检察机关指控的14次受贿行为中,13次都发生在“节前一天”。2001年元旦前一天晚上,2001年春节前一天晚上,2001年“五一”节前一天上午,2001年教师节前一天晚上……13个“节前一天”,叶斌每次收受的贿赂款均在1万元—2万元之间。(见11月3日《江淮晨报》)
受贿为什么集中在“节前一天”?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如果把“行贿受贿文化”也当作一种亚文化来研究的话,恐怕这个问号得用几个章节才能拉直。选择看似平常的一天,足见行贿受贿双方的煞费苦心。
中国人对过节有一种特别的情结,无论传统节日还是其他节日,照例会放假放松,上班族都会搁下手头繁重的工作,礼尚往来走动一番。这既是一种民风民俗,也是一种必要的补课——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人们整日忙于工作,疏于亲情友情交流,放假正好为大家提供了难得的时间。节前是耕耘公务的田地,节日要忙于家务的苗圃,“节前一天”是公私空间的分水龄,半公半私的交往就发生在这一时段。因此“节前一天”成为腐败行为高发时段,就不难理解了。
“节前一天”是行贿者求见领导常用的幌子——普天同乐的日子,领导也需要与民同乐啊,老家来人送来的土特产(呵呵,不过是一些金银器皿),让领导也鉴赏一下俺的乡土工艺;我们为单位员工发过节费,当然是人人有份儿,领导作为我们的荣誉员工,怎么能享受特殊待遇呢;俺来不是看望领导的,是想贵公子了,给孩子送个红包,权当节日“零花钱”。看看这些理由多充分啊,有理有据有情有义,你想不接都不行!
“节前一天”还是贪官受贿的“遮羞布”——在他们眼里满世界全是友谊,不管做梦都想升官的下属,还是拿着批文让签字的老板,都是朋友,朋友间是需要礼尚往来的。他们忘了送礼者并非白来,这些人送来金钱裹着的“感情”,拿走的是权力、乌纱帽、公共利益和上级的包庇纵容。很多官员把受贿选在“节前一天”,还在于这个私人化空间远离组织监督,纪检机关监督不到,群众眼睛难以看见,便于躲开公众视线,使其丑行更加隐蔽。
腐败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毒瘤,随时都有崩溃的可能。“节前一天”只是其发作时段之一,用不着大惊小怪。世上只要存在贪官,任何时段都有可能成为“腐败高发时段”。叶斌受贿案给我们的启示是,对官员进行有效监督应该是全天候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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