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共建产权交易大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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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08:16 上海证券报 | |||||||||
    长三角地区各城市将共同建设产权交易大市场,以推动国资、民资、外资的有序流动,提升区域经济能级。     据悉,近日在沪举行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第五次会议"已将共建产权交易大市场确定为长三角区域合作的一项专题工作。今后1年内,在上海、南京、无锡、杭州、宁波等16个城市,将逐渐实现产权经纪从业资格互认与交割凭证互认。这些城市
    此外,这些城市还将按照统一的格式发布产权转让与并购信息,按照统一的指标体系统计数据,并且统一制订相关的产权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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