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发公告澄清媒体报道 称未被“卖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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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08:15 上海证券报 | |||||||||
    大商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发布公告,对有关媒体以"卖掉大商"为题对公司进行的报道做出澄清和说明。     公告指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是大连市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本逐步退出竞争领域精神,大连市委、市政府于2004年10月审议通过了由市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改制预案,拟将单一投资主体的商业企业改制为多元化投资主体的
    大商股份称,按照国家确定的培育全国性商业大公司的名单和要求,为做大做强民族商业,培育发展中国商业的大公司,大连市拟将大商股份国有股与国内外具有互利互补性的大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和重组。合作重组的基本框架是增资扩股设立新公司,国有资本并不退出,并非股权转让,并非"卖掉大商"。合作重组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保持公司商标商号不变、保持公司经营体制、管理体制、领导团队稳定不变。合作重组的框架和原则用一句话表述就是只有利于公司,不改变公司。     另外,大商股份披露,11月2日,公司与石家庄市有关方面商定,合资重建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拟确定为2至2.6亿元,其中大商股份以货币方式出资,占重组后北国人百集团注册资本的65%,石家庄北国人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以评估后净资产出资,占30%,重组前北国人百的职工根据自愿原则以货币方式出资,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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