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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人保新车险非“霸王条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06: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董天刚)针对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新车损险有关条款引起的一些争议,国家保监会有关人士昨日明确表示,人保新车损险产品是经过保监会批准的,不涉嫌违规。

  据介绍,“绝对免赔”概念早在过去实施车险统颁条款时就已涉及,那时消费者接触到的是“绝对免赔率”,也就是保险公司将赔偿比例与事故责任挂钩,其中驾驶员负全部事
故责任的免赔20%,初衷就在于防止驾驶员产生“反正出了事有人买单”的麻痹大意心理。

  目前,国内其他保险公司大多执行的是“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0元、200元、500元、1000元等免赔额,不同免赔额跟着的是不同档次的基准费率,你选的免赔额越低,交的保费就越高。而人保这次有所变通,推出的是“500元绝对免赔额附加《不计免赔额特约条款》”,也就是对不足500元的小额赔案将不予受理,超过500元的只赔超出部分,但投保人如果希望得到500元以下的赔付,则可以选择购买《不计免赔额特约条款》这一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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