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素英)以EMBO方式进行内部员工持股改制的张裕近来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基层质疑高层大量持股一事终于有了结果。昨日,张裕(00869,200869)发布临时公告称,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决定将张裕集团45%国有产权转让给裕华公司,转让金额为38799.51万元。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烟台市国资局仍持有张裕集团55%的产权,为张裕集团的控股股东。对于剩余股权如何转让,烟台国资局没有披露。
关于张裕股权转让的事早在两年前就被烟台市政府作为重点招商项目列入议程。据2003年烟台市国资局改制计划显示,改制后张裕集团股权将分为三份,11名高管持股30%,151名中层持股25%,其他职工或投资者持股45%。然而,股权转让的结果却出人意料,受让公司是裕华公司。
据了解,受让公司裕华公司是2004年10月28日成立的,注册资本38799.51万元,出资人为46个自然人和两家企业法人,其中46个自然人均为张裕公司普通职工,其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7.8%,两个企业法人分别为烟台裕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二者分别占裕华公司注册资本的17.2%和45%。在裕华公司此次受让张裕集团45%国有产权所出38799.51万元资金总额中,中诚信托出资17400万元,其余21399.51万元为裕盛公司和46个自然人股东自筹资金。而裕盛公司由26名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其中,张裕集团和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64%。
值得注意的是,裕盛公司法人代表是孙健,而孙健本人却是张裕集团副总经理,显然张裕改制没有逃脱管理层大量持股的嫌疑,而此前被张裕基层关心的EMBO(员工购买股权人人有份绝不落空)也未得到落实。(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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