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科(000931)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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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实业银行闽都支行以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托普科技公司”)资金向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提供额度1,500万元、期限为1年的贷款,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了担保。由于借款方未偿还贷款,托普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
2004年10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9129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托普科技公司直接起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保证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驳回托普科技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托普科技公司负担;如不服本裁定,原告可在裁定书送达10日内提请上诉。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结果,预计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一月三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