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科(600799)债权转让及担保权利转让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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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05: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交通银行已将与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签订授信合同(公司贷款编号-阿交行2001年贷字090号)全部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原合同内
根据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精神,中国建设银行阿城市支行将所拥有的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工流2003年字第1号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浜办事处(业务部),原合同内容不变。按着国务院规定,此次担保权利转移,担保人(北京科利华教育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对担保权人(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变更所持异议无效。转让后,债权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务人为: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本金加利息3455万元。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