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味精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等16个省市62家企业生产的68种味精产品,合格6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7%。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和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质量较好,部分小型企业和分包装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较多,这些企业规模小,生产条件差,缺少
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对原料味精进货质量把关不严,产品质量不稳定。
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一、硫酸盐超标。
硫酸盐指标与味精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有关。在中和过程中需要硫酸,但在提取和精制、结晶过程中,应控制好条件,将残留过多的硫酸根离子去除。抽查的7种不合格产品中,有6种产品因硫酸盐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未严格按照工艺规程要求控制好条件,将残留过多的硫酸根离子去除,产品中硫酸盐去除不彻底所致。二、个别产品中增味剂含量达不到产品明示要求。
增味剂与味精配合使用,具有增鲜效果,最佳配置比例:增味剂含量为味精含量的5%左右。抽查中发现有1种产品标签上明示增味剂不少于千分之五,实测值仅为千分之零点三。实际含量达不到明示要求,起不到味精增鲜作用。三、标签标示不规范。
抽查中有10种产品标签存在问题。有4种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年代错误,如:应为“GB/T8967-2000”,而标注为“-99”、“-88”;有3种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有误,如产品为“谷氨酸钠(99%味精)GB/T8967-2000”的却标注成“味精QB/T1500-1992”;而产品为“味精QB/T1500-1992”的却标注成“谷氨酸钠(99%味精)GB/T8967-2000”;有2种含盐味精产品未按标准规定标注食盐含量。
味精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1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味精(无盐) 莲花 400g/袋 2004-06-252 江苏菊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味精 菊花牌400g/包 2004-06-293上海冠生园调味品有限公司天厨味精厂 99%味精 佛手牌 200g/袋 2004-05-144杭州味精厂 西湖味精 西湖 454g/包2004-05-125 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味精食品厂) 双桥味精 双桥500g/袋 2004-05-266浙江蜜蜂集团有限公司 纯味精 蜜蜂牌 200g/包 2004-06-117河北梅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梅花味精 梅花400g/袋2004-06-18注:排名不分前后。味精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 企业名单 产品名称商标 规格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1 贵阳添一味食品有限公司 无盐味精 添一味 1000g/袋 2004-07-05硫酸盐2成都市富生味业有限公司 美信纯味精(无盐味精) 美信 454g/袋 2004-06-17 硫酸盐3温州市餐乐调味品有限公司家餐乐80%味精 家餐乐 227g/包 2004-07-05 呈味核苷酸钠4 成都孔师傅食品有限公司 纯味精孔师傅 454g/袋2004-07-03 硫酸盐注:排名不分前后。(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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