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彬 刘谨
在前不久召开的“2004中国企业500强”发布会上,主办者专门设立了一个“企业竞争力与社会责任”的专题论坛。有人在会上提出,承担社会责任需要具备相应的能力,因此主要是大企业的事;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竞争能力较差,难于承担社会责任。许多专家则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规模并没有必然联系,中小企业同样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目前在国际上流行的“企业社会责任”有特定的含义,主要是指企业对禁用童工和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禁止就业歧视、控制工时、发放工资等与职工相关的就业工作生活问题,以及对环境、生态等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
有人认为,中小企业尚处于成长阶段,首要的是提升竞争力把企业规模做大,因此最现实的问题是要把每一分钱都用在生产和市场上,承担社会责任是“手短衣袖长”。更有人进一步提出,企业规模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能力履行社会责任,许多企业规模做大后,需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就会开始主动关注社会责任了。
其实,这是将社会责任人为地与企业规模相对立。事实上,许多中小企业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改善职工待遇,防治环境污染,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同时,企业竞争力与企业规模同样没有必然联系,在无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许多貌似强大的大企业不是说垮就垮了吗?能说明他们的市场竞争力高于中小企业吗?
承担社会责任也是中小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如果没有稳定的员工队伍,就没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小企业不仅难以做大做强,就是生存也会遇到巨大困难。目前沿海地区越来越严重的“民工荒”就是一个明证。由于许多中小企业一味以廉价劳动力作为企业发展的资源,不重视改善民工福利待遇,生产生活条件非常恶劣,职工权益屡屡受到侵犯;而随着内地经济发展,农民不去沿海也能够获得相当的收入,许多人就不愿长途奔波去沿海打工了。“民工荒”的出现,是市场对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出的迫切课题。
有人认为,在现实经济社会环境条件下,中小企业竞争对手太多,如果自己努力承担社会责任,就会加大企业成本,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解决这一问题,要用机制来保障。对于诸如职工养老保险、劳动保护、限制工时、工资正常发放等企业应尽责任,政府要严格执法、督促落实;同时,要引导中小企业建设先进、高尚的企业文化,让污染、生态等企业的外部问题转化为企业内部成本,这才是解决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本途径。
《市场报》 (2004年11月02日 第二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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