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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将按处方、非处方划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10:4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陈佳利)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透露,我国将从明年开始实施零售药店专业划分,即处方药店和非处方药店。按照规定,分类后的非处方药店将不能销售处方药,而处方药店怎可以兼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消息人士表示,这个规定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在上周的一个座谈会上公布的,此举的目的是进一步实现药品的分类管理。SFDA方面希望,新的药店分类制度能在2005年以前完成。

据悉,已经获得GSP认证的药店有望取得处方药店资格,而目前分布在机场、超市和农村不发达地区的药店将可能
被划入非处方药店行列。
责任编辑:张克然姚虹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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