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督办的网上逃犯在敦化落网
2004年8月29日,敦化市公安局成功地抓获了一名州公安局督办的网上逃犯。
2004年8月15日,敦化林业局林峰社区的居民任某(男,1967年4月11日出生)到敦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赴韩国探亲的护照。敦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材料后,及
时将材料上报到州局出入境管理处。8月22日州局出入境管理处微机室工作人员在微机录入过程中发现,任某为州局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原来任某于2002年11月26日,在龙井市老头沟医院附近因退酒瓶一事与金某发生争吵,任某用菜刀将金砍成重伤,案发后任某在逃。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任某先后逃到外地躲藏起来。今年,任某自以为已过将近两年,公安机关没有抓到自己,于今年5月份回到敦化市想骗取护照后,逃到国外。8月29日,任某按照民警的要求到出入境管理科要求从新照像时被抓获。
(谭士红)
龙口人民法院执行局规范执行重实效
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龙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从规范执行入手,把实现当事人的权利作为执行工作的切入点和最终归宿。
针对执行监督机制薄弱的实际,龙口法院执行局率先进行了执行机构改革。首先,实行裁判权与实施权相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的新机制。其次,严格划分裁判权和实施权,执行过程中,出现需要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案外人或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中止或终结执行为涉及裁判的事项时,由执行庭将有关材料交综合庭审查。第三,对执行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综合庭根据微机显示案件执行满3个月时,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执结的,要求执行法官在期满后10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案件执行情况告知函》。第四,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程》,杜绝执行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而造成的执行乱、乱执行问题,消除了当事人对执行员执行不力、不公的误会,减少因不理解而造成的人访信访。
(张敏)
侯马开发区工商分局捣毁一非法游戏厅
本报讯 根据举报,山西侯马开发区工商分局在辖区内查处了一个被明令禁止经营的游戏厅,共查扣游戏机11台。
工商局根据相关法规,对店主处以没收全部游戏机和4000元罚款的处罚。
(袁随圣 王林生)
《市场报》 (2004年11月02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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