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9日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4人,董事徐永海、王梅芬,独立董事吴言、张劲松以传真方式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大庆市商业银行2000万股股权为公司在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贷款2000万元作抵押。贷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公告。
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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