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1月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8人,代表股份173,203,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56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关于公司更名为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结果如下:
同意票172,626,001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无效票577,29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99.6667%。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已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祥勇律师予以法律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备查文件: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十一月二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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