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10月31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与浙江省华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投资”)、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房产”)、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实业”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投资”)、及自然人郑继德先生六方共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增资,增资后,网新机电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
其中公司在原有出资的基础上对网新机电增加投资4800万元,共计出资14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自然人郑继德先生在原有出资的基础上对网新机电增加投资200万元,共计出资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
华龙投资增加投资6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2%;
华龙房产增加投资4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4%;
华龙实业增加投资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华辰投资增加投资1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
由于华龙投资、华龙房产、华龙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引入战略合作者,将为公司发展机电总包业务提供更多资源,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环保脱硫领域的市场份额,为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定价合理,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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