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杰高科股东股权质押登记解除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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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山东万杰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2917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1%),其中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3,000万股向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市北支行质押贷款,质押期限自2003年9月4日至2
本公司近日接到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2004年10月27日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股权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时,又将该3,000万股发起人法人股重新向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市北支行质押贷款,质押期限为2004年10月27日至2005年8月27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