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化遗产女书商标争夺战 究竟谁该获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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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 10:17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记者 丁文杰 禹志明 湖南江永“女书”是世界上仅存的妇女性别文字,是一种罕见的历史文化遗存。近期一场围绕“女书”展开的商标争夺大战正愈演愈烈,备受关注。 “女书”商标已遭抢注
湖南江永县因“女书”这笔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受到了世人瞩目。然而,就在江永县整理、抢救“女书”这一无形资产,并准备开发之时,却意外发现“女书”商标已被他人抢注。 江永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肖萍告诉记者,县里注册“女书”商标时,发现早在半年多前“女书”商标便已被长沙一位名叫夏鸽燕的人抢先注册了。江永县随即采取了补救措施,以“永明女书”(江永县原名为永明县,1956年改成现名至今)申请注册了7个类别、80个项目的商标,包括旅游、教育、工艺品、餐馆、食品等。 记者在长沙市几经周折找到了夏鸽燕和她的公司——湘土文化工贸公司,只见拥挤的办公室里摆满了各式小工艺品。夏鸽燕告诉记者,她以前经营一家礼品公司,由于近几年纪念品市场竞争激烈,她便把重点转移到了开发具有湖南本地特色的文化产品上。期间通过考察发现,“女书”是全世界惟一属于女人的文字。于是,想到了开发与“女书”相关的产品,并于2003年1月14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了“女书”商标注册手续。同年2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就此下发了《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据悉,夏鸽燕花费数万元申请注册的“女书”商标共有19个类别、100多个项目,几乎囊括了所有的女性用品,包括内衣、袜子、女士香烟、美容院、咖啡屋、餐馆、宾馆等。 另据记者了解,“女书”商标被抢注的消息在发源地江永县掀起了轩然大波,江永县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了强烈不满。肖萍说,县里已经打电话给夏鸽燕,进行了口头交涉,指出“女书”是江永县的无形资产,应该由江永县注册商标。“江永方面确实给我打过电话,他们说我侵权,要我放弃,”夏鸽燕说,“我是依法注册的,是合理合法的,否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肯定会驳回我的注册申请,况且注册商标我也花了好几万元钱。” 而更让人震惊的是,其实早在几年前“女书”两个字就已经被一家外国公司抢注为化妆品商标了。夏鸽燕告诉记者,她最初也想注册“女书”的化妆品商标,结果在湖南省工商局查询时,发现“女书”作为化妆品商标已被外国公司注册。“我感到十分震惊,自己民族的东西没有重视和保护,却被外国人捷足先登了!” 江永提出异议注册受阻 以自然人身份抢注“女书”商标的夏鸽燕在2003年12月成功注册了香烟类别的“女书”商标,并且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夏鸽燕注册成功的香烟类别,包括香烟、吸烟用打火机、非贵重金属烟灰缸等。而在另外申请的18个类别之中,旅游和电子两个类别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已于近日被驳回申请,其余的则迟迟没有消息。 2004年8月中旬,夏鸽燕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打电话询问时,方才得知商标注册证迟迟未发放的原因是江永县对每一个进入公告期的商标类别都提出了异议,需要进行答辩。也就是说“女书”商标注册卡了壳,到底花落谁家仍是未知数。 夏鸽燕无奈地对记者说:“这样一来可能要拖上四五年时间,我现在已经投入了很多精力和金钱,结果却什么都没得到。” 据记者了解,夏鸽燕早就开始了“女书”产品的开发计划,并同一些投资者和厂商进行了合作洽谈,但由于剩下的16类商标迟迟不能到手,以至许多计划都无法实施。 其实是利益之争 采访中记者感受到,无论是江永县还是夏鸽燕,双方都声称注册商标是为了抢救和保护“女书”这一独特的历史文化遗存,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据悉,江永县此前专门成立了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目的是为了抢救、保护和开发江永“女书”,并试图建成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多元化的“女书”文化产业链。 2003年,江永县女书文化研究管理中心向夏鸽燕发出了一份“协商意见书”,其中指出江永“女书”是江永县的地域性文化资源,是一种无形资产,按照县委、县政府开放性发展“女书”文化产业的思想,愿意吸纳夏鸽燕的湘土文化工贸公司作为江永县“女书”文化产业的构成企业之一,对夏鸽燕以自然人身份注册及使用“女书”商标表示许可。“协商书”中还提出,湘土文化工贸公司开发“女书”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所获利润的20%应交江永县人民政府。 夏鸽燕认为,江永县要求她将开发“女书”产品以及其他相关产品所获利润的20%上交,是一厢情愿的行为。作为商标申请人,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事,都是合法的市场行为。她表示,愿意转让部分“女书”商标给江永县,但前提是江永县同意将税后利润的20%分给她。 “女书”保护令人担忧 采访中,肖萍一再强调,“女书”不仅是一种文字,更是一种地域文化现象,它应该与地方的人文、地理环境和民俗、民风紧密联系。因此,只有在江永,“女书”才具有生命力,才具有真正的文化价值。江永县另一位官员也表示,“女书”是江永老百姓千百年来形成的独特文化,被外人以这么低的成本注册,大家感情上很难接受。如果对方注册成功,以后江永县“女书”文化产业的发展很可能会受制于人。 事实上,商标作为保护无形资产的一种手段,已经被现代社会所认可。湖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副处长肖树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家对商标的注册已经放开,任何个人或公司都可以依据《商标法》进行注册,整个注册需要17至18个月,如果有人认为不妥,可以在公告期内依据《商标法》提出异议,由商标局裁决。湖南省正邦商标事务所章莹则表示,尽管夏鸽燕的商标注册还没有完全成功,但由于已有“女书”商标注册成功的例子,对江永县来说,要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最终赢得“女书”商标权确有难度。 江永“女书”与任何一种历史文化一样,都面临着保护和开发的问题。抢注“女书”商标,无疑对保护和开发“女书”文化有着积极的作用。一位对“女书”颇有研究的人士告诉记者,江永“女书”被发现将近20年,期间国内外出版的关于“女书”的研究专著不下10部,可湖南省直到今年才出版了一本《女书字典》,可见湖南对“女书”研究和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在记者看来,如“女书”一般的历史文化精品在中国还有很多,“女书”商标之争,应该让我们看到文化背后蕴涵的经济价值,更应该让我们意识到保护文化遗存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背景链接:神秘的“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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