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新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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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30日 12:15 证券时报 | |||||||||
    日前,证监会收紧了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也不断暴露出大量问题和风险,加剧了市场对委托理财风险的反思。最近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主要是化解证券公司风险     招商证券研究员卢兴前说,证监会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规范,其主要出发点是在防范证券公司的理财风险,针对的是证券公司。
    据悉,近日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操作及监管事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此前,证监会关于规范券商三大业务的通知,则要求各证券公司立即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清理规范,立即停止未经批准的以任何形式开展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三方监管委托理财业务,同时暂停开展新的个人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并且要求证券公司“不得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修改合同、虚假陈述等方式变相承诺保证投资收益和承担投资损失”。     事实上,监管机构对券商委托理财业务,由不允许到部分允许,中间也经历了一些反复。去年底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经证监会批准,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三种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开展集合理财业务得到政策的支持,但通知同时规定券商不得向客户作出保本承诺。     据了解,券商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此次整顿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以散户为主要客户,风险性高。对上市公司影响不大     从《通知》看,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中,最常见的一对一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不在此次证监会的清理范围之内。虽然停止未经批准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三方监管业务会涉及到少数上市公司少量资金,但与上市公司庞大的委托理财规模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从公开的数据来看,目前可查的上市公司披露的未到期的委托证券公司和其他投资理财机构的理财金额有近20亿元。     但业内人士分析,虽然通知没有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作出规范性规定,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规模大,随着监管机构对个人资产管理业务的暂停以及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三方监管的整顿;监管层对理财市场管理趋向严厉。因此,对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的一对一的委托理财的规范只是迟早的问题。而且,由于证券公司资金黑洞不断涌现,高危券商不断增多,加上近两年股市呈下滑走势,投资者信心受挫,促使上市公司对委托理财也日益审慎。     其实,在此之前,个别地方的监管机构已作出了一些探索。今年3月初,上海市国资委出台了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上海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针对包括上汽、宝钢、申能、电气等48家大型国企集团委托理财的限制性强硬规定,这直接导致了上海国资委下属的众多大型国企集团投资股市的资金大范围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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