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国保持着世界上最快的经济发展速度,但仍沿袭着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如何在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找到平衡,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认为,我国应尽快建立五大制度。
潘岳说,第一,我们需要一整套新的国家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是战略性的一步,并且急需一套能够修正地方官员决策的考核标准,这就是官员环保考核。今后官
员的政绩应该是:创造每单位GDP所耗资源与所释放的污染物越低越好;本地区每个劳动者的全负荷劳动生产率与单位国土面积所承载的经济总量越高越好。
第二,应该考虑重新调整国土规划。国土规划中的行政区域改革最为重要,因为可以从根本上促进区域公平。今天,城市的辐射作用更加重要,应根据资源、人口、经济总量与环境生态的不同功能,确定不同目的,设立不同标准,调整不同区域,优化配置不同资源。
第三,应加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用计划、立法、市场等手段来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该把区域生态补偿作为重点,还可考虑对生态脆弱地区实行特殊税收政策。政府还应运用市场手段让社会各阶层之间进行生态补偿。
第四,建立国家产业补偿制度。这是要解决末端产业对于源头产业的利益补偿;解决二、三产业对于第一产业的利益补偿;解决成品产业对于资源产业的利益补偿。补偿手段应依照资源价格和机会价格,对整个产业体系实施合理的利益分配。东、中、西部地区在资源分布、自然气候、潜在环境容量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为公平发展,我们可在排污收费标准的制订、排污总量的分配、环境税起征点的设计上推行不同标准的环境政策。
第五,保障公众参与以推进社会公平。我们要推行环境决策民主化,在影响公共利益的大型工程开工前举行听证会,让公众充分发表意见;我们要实行环境公益诉讼,使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了公共利益,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中国已有40余部环境法律法规,但还不能够完全保护人民的环境权益。所以,必须改革环境执法体制,必须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作者::毛欢喜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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