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是董阴阳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董董阴市董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澄政改(1994)13号文批准,由江苏阳光集团公司、董阴市新桥精毛纺厂、董阴市空调除尘设备厂、董阴市石油机械厂、董阴市郁青时装厂等五家法人单位共同出资,于1994年2月18日在董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25034488-5,注册资本3200万元。 1996年12月,根据国发(1995)17号文《国务院关于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的要求
,董董阴市董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澄政改(1996)26号文批准,有限公司将1996年底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066,680.52元、未分配利润42,933,319.48元、债权转股权11,375,000元以及货币出资1,625,000元,共计61,000,000元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9300万元,各出资人董持股比例不变。 1999年2月,董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17号文批准,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有限公司1998年9月30日评估确定的净资产126,950,397.16元,按1∶1的比例折为法人股,注册资本126,950,397元,资本公积0.16元,于1999年2月13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注册号为3200001104397。整体变更后,有限公司之债权债务全部由本公司承接。 1999年5月,董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董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44号文批准,本公司按1998年9月30日董审计后的帐面净资产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为113,753,913元,资本公积为0.77元。 1999年8月27日,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107号"关于核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股票名称"江苏阳光",股票代码"600220"。 本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18,375.3913万元人民币,其中:江苏阳光集团公司出资8887.024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364%,董阴市新桥精毛纺厂、董阴市空调除尘设备厂、董阴市石油机械厂各出资710.962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3.869%,董阴市郁青时装厂出资355.48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35%,社会公众股为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8.094%。上述股本的变更已董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锡会B(1999)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主要董营范围为呢绒、毛纱、毛线、针纺织品、服装、纺织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毛洗净分梳、纺织董料(皮棉除外)、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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