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前身为山东龙口市新华毛纺厂,该厂成立于1989年7月,属乡镇集体企业,主营业务为纺织。以该厂为基础,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大型综合类企业集团—南山集团公司。1993年3月18日经烟台市体改委烟体改[1993]44号文批准,南山集团公司对其下属的龙口市新华毛纺厂进行整体改制,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为18,200万股,其中法人股12,20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67%,由南山集团公司持有;内部职工股6,00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33%,由内部职工持有。199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重新
规范,山东省体改委以鲁体改函字[1997]35号文重新确认,并得到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7]29号文正式批准,同时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重新注册登记. 1997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7]1号文和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吸收合并形式将南山集团公司所属南山热电厂并入本公司。吸收合并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增至30,000万股,其中南山集团公司持有股本增至24,000万股,占总股本的80%,内部职工股6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后为了突出本公司的主业经营,避免与集团公司重复建设,经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本公司将南山热电厂分立出去,股本数额和股权结构恢复到吸收合并以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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