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中奇)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旨在控制汽车油耗、节约石油能源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昨日正式出台,明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介绍,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而已经在生产的车型比新开发车型推迟一年实施限值要求。根据规定,整车整备质量在1660公斤到1770公斤的,第一阶段的每100公里耗油应该为11.9升,第二阶段限值为每100公里耗油10.7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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