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4年9月1日,吉外债总额为18.346亿美元(今年初为17.812亿美元),其中双边外债占31.5%(5.787亿美元)。吉政府最大的债权人依次为:世界银行(5.336亿美元)、亚洲开发银行(4.2915亿美元)、日本(2.315亿美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66亿美元)、俄罗斯(1.791亿美元)、土耳其(0.463亿美元)、欧洲复兴开发银行(0.4136亿美元)、德国(0.344亿美元)、伊斯兰复兴开发银行(0.238亿美元)、阿拉伯经济合作科威特基金会(0.155亿美元)。其它外债不超过0.933亿美元。
据吉财政部统计,吉外债比例为国民生产总值的103.2%。目前,吉正谋求从巴黎俱乐部减债5.5亿美元,如能成功,对吉社会、经济发展将起到很大促进作用。
自1992年以来,我向吉共提供17笔贷款,总金额3.15亿元人民币,其中无息贷款1笔,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优惠贷款2笔,总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无偿援助(已执行的和经两国政府换文确认的)14笔,总金额1.35亿元人民币。目前吉欠我债务为用于中吉造纸厂的5000万元人民币无息贷款和6000万元人民币优惠贷款。
(信息来源:驻吉尔吉斯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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