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以及欧盟和美国的呼吁,为促进阿联酋保险市场的自由、公平竞争,阿联酋经贸部部长谢赫法希姆.苏尔坦.卡西米10月26日表示,阿政府已同意自2005年初起有条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在阿联酋开展保险业务。
阿目前的法律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只有在阿注册成立了分公司后才可以在阿开展业务,然而,外资保险公司一直以来很难获许在阿开设分公司。
阿1996加入WTO,十年的主要过渡期即将结束,很多受保护的行业将逐步对外开放,保险业是其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
阿经贸部次长MohammadAlMuzakki称,今后凡是对阿开放保险业的国家,阿亦将对其开放保险业。阿经贸部首席WTO谈判代表SaeedAlNusibi则表示,在双边协定的基础上,或在多边自由贸易框架内,阿在对外开放保险业的同时还将制定一些与保险服务有关的补充规定。其中的主要条件包括:外资保险公司进入阿联酋以前必须经过国际权威机构的评估认可;外资保险公司只有在注册成立当地分公司后才可以经营寿险和保值增值产品;外资保险公司进入阿第一年内,其阿联酋籍雇员必须达到10%以上,以后每年递增5%,在第四年内实现阿联酋雇员占1/4以上等等。(林腾斌)
(信息来源: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经商参处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