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
(000006)深振业A:关于深圳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国际关系调研室驻深圳办事处与深振业A和深圳市南洋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兴建“金龙大厦”纠纷一案。
2004年10月,深振业A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案一审判决如下:
(一)深振业A履行对合作建设“金龙大厦”项目的出资义务和作为建设方的管理职责,出资人民币13595138.54元使合作建设的“金龙大厦”项目尽快竣工;(二)驳回原告金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及另一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000532)力合股份:2002年2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大丰银行有限公司与珠海华电洪湾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珠海华电洪屏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及力合股份涉澳借款和抵押担保纠纷案。2002年4月9日,力合股份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重大事项
(000488、125488、200488)晨鸣纸业:江西晨鸣纸业公司是于2002年9月由晨鸣纸业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与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2004年9月,晨鸣纸业发行20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其中募集资金51699万元人民币已于当月全部投入江西晨鸣。为充分利用江西省丰富造纸原料,做大做强主业,拟对江西晨鸣增资扩股。
2004年10月,晨鸣纸业与江西纸业、韩国新茂林制纸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南非赛佩(SAPPI)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签订了《出资意向书》。本次增资扩股后,江西晨鸣的注册资本增至17200万美元。
此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股权
(000608)阳光股份:北流市财政局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曾于2003年9月5日签订了《北流市财政局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北流市财政局持有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的协议书》。北流市财政局将其持有的阳光股份的23341000股国家股转让予北国投,转让价格为2.73元/股,转让总价款为63720930元。经进一步协商,双方于2004年2月2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转让价格由2.73元/股变更为2.86元/股,转让总价款由63720930元变更为66755300元。本次转让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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