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项目公司是否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易手续?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交易手续(即转让手续)?
成立项目公司并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手续;但是要把土地过户到项目公司的名下,则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手续。
在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进行交易之前,转让方应该先准备好以下的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代码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发票、土地转让申请报告、土地来源使用情况说明报告、国资部门或上级单位同意转让土地的批文,有意承让方必须准备: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代码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同意受让土地的报告。
首先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收件,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按协议方式或按公开方式转让,具备基本要件的予以收件。其次,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部门查询土地出让金、拆迁、预售以及抵押等情况,并就是否符合交易条件以及交易方式提出意见,而后按规定办理协议转让或公开转让交易过户手续,属于公开方式转让的,应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由转让方确定采取何种方式)转让。交易确定受让人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与受让人签订《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经审批后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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